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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职处理是什么意思_停职处理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4-11-05 04:37 阅读量:46621

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免职只是意味被免职人不再担任原职务,一般不具有惩罚性。其适用于包括因调任其他工作、轮岗交流、任职期满、退休等因素而引起的免除其所任职务的行为。但在某些情况下,免职也用于有过错行为的公职人员,但相对于撤职而言,其过错程序要轻一些,或者其行为的性质还有待进一步查清核实,只是当时已不适于继续任职而先行免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七条

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

对公务员监督发现问题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

对公务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并枣羡机关处理。第六十一条

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对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公务员所在机关不再给予处分。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绝拍,岩首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免职,是指免去某人所担任的职务,一般是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免去某公职人员所担任的原职务,和停职与撤职不同的是,免职只是正常的人员或者职务调动,不存在惩罚或者警告意义。免职与撤职的性质不同、提出主体不同备判、内容要件和处理程序也不同,所以不能混为一谈。

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三十八条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公务员法>>第三十九条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旦滚姿、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模绝公务员法>>第四十条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法律分析:免职处分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免职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不具有惩戒性。免去现任职务,一般不影响级别和工作。职务自行免除,级别和工资肯定要受到影响,有的还会丧失公职、失去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四条 公证员有下列情形灶指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免职:(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三)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四)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十五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培中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配辩山)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七)不按照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组成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审理公务员的申诉案件。公务员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向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核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